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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立医院麻醉科心电监护仪、内镜一体化清洗消毒中心、耳鼻喉检查治疗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表时间:2026-03-16     阅读次数:     字体:【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建瓯市立医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建瓯市立医院麻醉科心电监护仪、内镜一体化清洗消毒中心、耳鼻喉检查治疗台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然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建瓯市立医院麻醉科心电监护仪、内镜一体化清洗消毒中心、耳鼻喉检查治疗台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闽然采招【2026】017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

标的

数量

允许

进口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麻醉科心电监护仪

2

工业

150000

150000

1500

2

2-1

内镜一体化清洗消毒中心

1

工业

100000

100000

1300

2-2

耳鼻喉检查治疗台

1

工业

30000

30000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供应商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书格式自拟。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2: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供应商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书格式自拟。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供应商须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0316日至20260323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工作日)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至福建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18号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 号楼13 层1332商务办公福建然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楚后发送邮件至本公司。未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磋商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报名费按公对公转账方式。

8.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然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032709:00,福建然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18号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 号楼13 层1332商务办公。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032709:00,福建然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18号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 号楼13 层1332商务办公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建省建瓯市立医院

   址:福建省建瓯市仓长路208号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方法:0599-3851826

13.代理机构:福建然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18号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 号楼13 层1332商务办公

  联系人:郑滨、魏美玲、张玉莲、陈晓丹

  联系方法:18060727153、15860289898

  电话:18060727153

  电子信箱:2837349830@qq.com

网络媒介网址: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easy-p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日期:20260316

1:

购买磋商文件、缴交费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然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能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87390000000386

特别提示: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费用公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费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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