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鼓楼区巡察驻点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4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48,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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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2040000-餐饮服务 | 鼓楼区巡察驻点餐饮服务项目 | 1(项) | 否 | 鼓楼区巡察驻点餐饮服务项目 | 648,000.00 | 餐饮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2024年10月1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须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福州市鼓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联系方式:0591-87556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然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屏西路13号(原铜盘路北侧)保利天悦花园(二区)(地块二)B3#19层10-11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18060727153、15860289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滨、江心恬、张玉莲
电话:18060727153、1586028989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然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