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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用房(设计)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1-11-29     阅读次数:     字体:【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编号 E3501220102100136001 招标编号连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用房(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发改基建【202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然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连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用房(设计)

2.2. 建设地点:连江县江南乡魁岐104国道与朝晖路交叉口西北角

2.3. 工程建设规模:拟建连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用房,项目总用地面积13325平方米,容积率(FAR):FAR小等于2.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交警业务保障大楼、后勤保障用房、机动车查验场所以及室外训练场、停车场等附属配套设施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61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2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如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5.2. 内容:建筑红线图内建筑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道路、桥梁、城市隧道、给水、排水、城镇燃气、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但不限于基础、基坑支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绿色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标志标识、幕墙工程、附属配套工程等本工程的一切设计 (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2 7 1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质要求)资质;

3.2. 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本项目无需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建设等级、规模或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29 09:00:002021-12 -04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2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l.fuebid.com/)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 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记名投票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 福州 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 (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2 23 9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及开标地点详细地址);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2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01.768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l.fuebid.com/) 及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江县敖江镇毗屯村星辰商务楼8,邮编:350500

电话:0591-38721976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然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恒力博纳广场南区一号楼十层1012单元,邮编:350000

电话:0591-87314554,15860289898传真:/

联系人:郑滨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连江支行

帐户名称: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号: 0155260015194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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