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凌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岚蓤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中天华兴城建有限公司、福建长洋沥青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屿镇大樟溪沿岸尧沙村浯江自然村污水治理工程已由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2021】19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然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尧沙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339837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屿镇大樟溪沿岸尧沙村浯江自然村污水治理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2.4. 招标控制价:339837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因被闽建筑【2018】38号文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0 月 21 日至2021年 10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然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恒力博纳广场南区一号楼十层1012单元)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届时请携带本单位的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的方式支付,需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开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除中标人)全部当场退还投标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11 月 4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然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地址:高新区南屿镇水西林13号,邮编:350000
电话:13705915055? 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然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恒力博纳广场南区一号楼十层1012单元
邮编:350000 电子邮件: 530943421@qq.com
电话:0591-87314554、15860289898
联系人: 郑滨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电话:0591-62338308